第两百二十章 钢印测试与采购_黑海巫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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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二十章 钢印测试与采购

  ‘这套装备倒是够用了。不得不说,骑士的装备要比巫师学徒省钱得多。但可惜缺少几匹好马。不然他们的实力还能再翻一番。’路易斯心中暗自嘀咕了起来。

  没有马还叫什么骑士?虽然雾凇山林的地形复杂,但对付那些行动迅捷的魔物们,一匹好马可要比双脚好用得多。毕竟就算骑士身体素质再强,面对同样实力的魔物,双腿也没有四脚跑得快。况且无论是在冲锋之中所附加的力量,还是逃跑、巡视领地。都是十分有用的。

  巫市中便有许多专为巫师的追随者们准备的坐骑,有座狼也有特殊培育的马匹。它们的肉体素质远高于普通生物,甚至在面对许多普通魔物时也有一战之力。而外面的独心镇中,好马更是不少。冒险者们喜爱它们甚于一件好装备。

  但可惜无论坐骑多好,这次都带不下了。巫市中虽然有专门携带生物的用具,但价格却太高了一些。而其它类似的东西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来加载自己的折叠袋,所以此次只能作罢了。

  在三人的身体不同位置,各留下了一道精神印记之后,路易斯给了他们一部分魔石,交给了他们一些事,又告诉了他们如何进出巫市,便独自走了。

  看起来,他没有给他们三人施加任何控制魔咒,也没有告诉他们什么时间在哪里集合。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分信任属下,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学士。

 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,在他们昨天看着这位巫师的眼睛,对他讲述其自己经历的时候,心中便已经被种下了一颗种子了。

  昨天晚上他们在床上那辗转反侧,以及最后下定的决心和觉悟,多少都与此有些关联。

  而随着时间的蔓延,咒语的效果将越来越深,以至于当魔咒的效果完全消失之后,这种思维也永远无法改变...

  为了更深刻的了解‘思维钢印’,还悄悄的将‘阴影之视’放置在了他们的影子里,而通过精神印记与阿萨利尔的读心术,他们离开之后心中的每一个想法,离开之后所做的每一件事,都将被路易斯‘看’在眼中...

  分开之后,路易斯先去了神奇生物店,交了款之后,让那些人将东西按照他的要求,运送到小镇之外,而他的宠物会跟着他们。

  随后他便在巫市里面转悠了起来。

  有个东西其实他一直想买的,这兜里有钱之后,便又心痒难耐了。

  那是一种可以装饰巫师行囊的特殊物品,加载之后,时空囊将会变成类似于那种装载奴隶的小折叠屋,土豪巫师们一般都会配备,尤其是那些旅行巫师们。

  正常情况下,普通的折叠行囊可是无法放置活物的,但在加载之后,巫师与追随者们也可以随时在旅途之中,在里面生活了。

  当然,也有现成的,但却要更贵一点,怎么看也不太划算。

  这类物品路易斯眼红依旧,他曾亲眼见过那些海蛇高塔的巫师们,将自己的小行李箱变成一个可以圈养神奇生物的大农场。

  最终他还是败家了一次,花费了两百来块魔石,买了到了他心仪的物品。

  其实他这个钱多少话费的有点冤,因为阿萨利尔的袋子有些特殊,明明空间没有那么大,但对加载物品的要求高了好几倍。并且还无法像其他巫师的行囊那样,可以通过这种加载,扩容出更大的空间。而其它的折叠行囊他虽然也有不少,但却都没有那个袋子的空间大。这样的好东西用在那些普通货上面,怎么看都有些浪费。

  所以他相当于花了高配的钱,买了低配的东西。

  当它加载到行囊上之后,袋子内部的空间便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固定下来。就好像在袋子里面增加几个支架,将它撑起自己想要的样子一般。另外一个是,内部的装饰,可以像更换‘壁纸’一样,将现实中的场景,‘勾勒’进去。

  有了这个之后,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也算是能好好归理了,不必像以前那样,想找什么东西那么费劲。

  而自己的那个袋子以前虽然可以装人,但进入之后却好像漂浮在太空中一样,两眼抹黑,十分难受。普通生物在里面根本活不了多久。每次阿娜丽莎进入之后也得沉睡才行。

  买完这件东西之后,路易斯在一家老字号的裁缝店里面转悠了半天,最终还是没有狠下心来买件魔袍。

  目前他船的魔袍是海魔鲸高塔制式的,属于大路货色,除了能跟随巫师一同变形之外,没有什么太特殊的作用。

  又转悠了一会之后,路易斯将魔袍变形成了一套奢华的贵族冬装,随后便走出了巫市所在的巷子,来到了镇里。

  昨晚的那场连夜的大雪,将小镇包裹了一层银装,不过却没有掩盖镇子上的热闹气息。

  冬日的独心镇很美,唯一有些不好的就是地上的雪混合泥土之后,有些太脏了。

  不像巫市,镇上的人从来没有清雪的概念。最多也就是把自己家的门口扫一扫而已。

  原本路易斯还打算在镇上逛一逛,但看到这泥泞的道路之后,便也没有兴趣了。而且在巫市转悠了半天之后,他也有点饿了——他早就已经馋这顿大餐了,听说独心镇上的某家酒馆,做得食物是一绝!

  而即使是狂妄自大的他,也不得不承认,自己的厨艺实在一般。

  而在阿娜丽莎看来,那家伙吃猪食的时候,也会觉得味道很香...

  所以这段日子,的确可以说是过得很苦...

  什么?你问背着那个小祖宗偷吃,她会不会作祸?

  她不会知道的。

  铁蛋都被路易斯特地支出去了...

  路易斯扔出了几块银鹿,让路边上的闲汉帮他叫来了一辆马车,便来到了独心镇上最出名的酒馆里,吃了一顿大餐。

  屋子里面中间的那个火池烧得很暖,上面的羔羊散发出诱人的香味,一位吟游诗人在火池便一边转悠一边唱着故事。

  虽然不是饭点,但还是有一些人的。

  没有发生什么不长眼的家伙招惹贵族的情节,事实上,哪怕是喝多了的佣兵、无赖,也不会去招惹贵族。因为不管武力多高,他们都是贱民。所以他们宁可招惹那些带刀的冒险者,也不愿意去与一名贵族发生不痛快,即使他只身一人,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。因为惹到前者最多是打上一架,流点血。但惹到后者,却是要掉脑袋的。

  不用那些巡逻的卫兵,店里面的其他人便会上来将你按倒,然后讨一笔赏钱。

  当然,这是在镇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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